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
历史沿革和成立日期:希格玛是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 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2013 年6 月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登记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人员信息: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5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5 人。
业务信息:2025 年度业务收入33,845.20 万元,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30,359.18 万元,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1,740.47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22 家,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2,022.95 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 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1 月1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公 司管理层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安排,如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 中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并督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既定的审计工作计划按 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三)2026 年3 月1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公 司管理层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体情况、初步审计意见 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 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 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3 月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