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300398)_公司公告_飞凯材料: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时间:2021年6月16日

飞凯材料: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0398证券简称:飞凯材料公告编号:2025-138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2025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针对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要求,为相关债务人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对象将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在未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之间所获得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发生的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1202FK0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凯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凯创”)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南洋银行签署的所有债权债务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保证期间为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凯创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号码:73089188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香港上环永乐街66号昌泰商业大厦9楼B室

经营范围:光刻胶相关材料及设备的研发及贸易

2、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飞凯香港100.00%股权,飞凯香港持有香港凯创100.00%股权,香港凯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10,822.699,945.52
负债合计10,178.008,911.64
所有者权益合计644.691,033.88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1,120.7414,585.12
净利润511.51398.94

4、经查询,香港凯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香港凯创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

20251202KC01)和《贸易融资及保函协议》(编号:20251202KC02、20251202KC03);

5、保证金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分笔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1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8%;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60,7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南洋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1202FK01)。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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