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浪环境”)股票 于2026 年3 月23 日、2026 年3 月24 日连续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46.6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与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CECM雪浪环境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 年1 月29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具体情况详 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虽然公司已于2026 年3 月20 日与上海氦星万联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氦星光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共青城氦俊讯光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重整引导人共同签署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氦星万联科技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氦星光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共青城氦俊讯光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引导人之重整投资协议》,同时公司与上海氦星光曜科技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引导人共同签 署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氦星光曜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引导人之重整投资协议》,但相 关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 务的风险,亦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 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 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 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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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 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6、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 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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