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300380)_公司公告_安硕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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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1

证券代码:

300380证券简称:安硕信息公告编号:

2025-045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5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复旦科技园23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61,239,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3,284,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1.26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17,95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人,代表股份35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人,代表股份35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7,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0%;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074%;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9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2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2%;反对1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121%;反对1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62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8%;反对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624%;反对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1,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8%;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313%;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97%;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0%。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6,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1%;反对1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667%;反对1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015%;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8%。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5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7,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6%;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200%;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9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3%。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8%;反对1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482%;反对1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7发行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0,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4%;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674%;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1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5%。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4%;反对1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8%;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194%;反对1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09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6,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3%;反对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260%;反对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734%;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6%。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7,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1%;反对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5%;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356%;反对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6,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1%;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667%;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9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36%。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16,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1%;反对1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8%;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814%;反对1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985%;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16,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3%;反对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6%;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095%;反对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704%;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1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2%;反对1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8%;弃权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334%;反对1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777%;弃权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16,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3%;反对1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4%;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095%;反对1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422%;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82%。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11,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0%;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741%;反对1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88%;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1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2%;反对1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6%;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334%;反对1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495%;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1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5%;反对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688%;反对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734%;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7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冯宇航律师和韦雨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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