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通退(300379)_公司公告_东方通3: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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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的审计 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12 月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 号恒基中心办一910 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1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7,941.19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8,633.07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853.66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3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60万元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889.80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15.12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115.12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 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为孙志钰,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康晓明,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合伙人:孙志钰,2014 年5 月从事审计业务,具备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质,其中从事证券业务9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晓明,2008 年2 月3 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于2013 年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工作,并于2022 年12 月在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气大,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 年8 月起开始在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审计收费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 万元。

上期(2024)审计收费1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相关规定,以行 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友好协商,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如适用)

经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 了解,在查阅了中名国成有关资格证照、相关基本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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