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球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 唐球 | 是 | 1,718,158 | 2.19% | 0.23% | 否 | 2025年11月21日 | 2028年11月20日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唐球 | 78,630,131 | 10.47% | 6,718,158 | 8.54% | 0.89% |
3、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说明
唐球先生本次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原因是自然人黄进佳因股权转让(指黄进佳本人持有的外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外,唐球先生及公司尚未收到关于本次司法冻结的任何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唐球先生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的情况。
3、唐球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先生不存在任何股份被质押的情况;除唐球先生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鄢建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先生不存在任何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3、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