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68证券简称:汇金股份公告编号:
2025-080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合计价款22,854,452.6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起诉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收到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5)冀0191民初9689号,法院就汇金股份起诉汪斌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汪斌
2、诉讼代理人
李涛工作单位:北京市中闻(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霍壮凌工作单位:北京市中闻(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3、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就主债务人所欠原告债务中的21,440,000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以21,44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年化7%支付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0日为1,414,452.60元。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3)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2022年1月至5月期间共计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出借资金6,700万元。被告作为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32%股权的股东,与原告签订《担保合同》,双方约定被告对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2022年期间的全部借款债务(含利息及违约费用、律师费等)中的32%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6,700万元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乘以32%),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现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且利息支付至2024年12月31日后未支付2025年的利息。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请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1起,金额合计2,768,051.74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具体如下:
| 序号 | 案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机构名称 | 进展 |
| 1 | (2025)湘0104民初50693号 | 河北汇金机电有限公司 | 湖南华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768,051.74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已立案 |
| 合计 | 2,768,051.74 | - |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起诉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