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进展公告
一、重整情况概述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债务人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州电力”)等
家公司以其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向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并进行预重整。法院经审查认为,金州电力等
家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且具备重整价值和可能性,符合预重整条件,遂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决定对金州电力等
家公司启动预重整。因金州电力等
家公司存在法人人格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成本过高、影响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等情形,金州电力清算组经法院同意采取模拟实质合并的方式开展预重整有关工作。
2025年
月
日,法院作出(2025)黔
破申
号至
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金州电力等
家公司的重整申请。2025年
月
日,法院作出(2025)黔
破
号至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金州电力等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5年
月
日,法院作出(2025)黔
破
至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金州电力等
家公司第一批无争议债权,其中公司经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合计为19,075.63万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
2025(
)号)。
二、重整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获悉金州电力等24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将对《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中与公司有关的普通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如下:
1、每家债权人债权金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全额现金受偿,将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完毕;
2、每家债权人债权金额超过50万元部分,通过“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债”、“债转股”方式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受偿。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作出的(2025)黔23破3至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公司经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合计为19,075.63万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考虑到相关债权金额及对公司可能产生的损益影响,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债务人金州电力等24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债权人会议及重整计划后续实施所涉事项的具体决策、文件签署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金州电力及其下属公司的具体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前述债权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057.8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州电力等24家公司的重整计划尚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的具体实施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预计本次债务人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开展与经营发展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