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证券简称:恒华科技公告编码:2025(036)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2.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3.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7 | 《关于废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3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00和3.00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8层会议室。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00至14:30进行签到进场。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丰丹、邓雅静
联系电话:010-62078588
传真:010-6203201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8层
邮政编码:100011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65。
2、投票简称:恒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股票账号: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 2.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 3.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3.0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7 | 《关于废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每一议案限选一票,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选择。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请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
月
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