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300355)_公司公告_蒙草生态: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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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07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取消、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9:15-15:00。

3、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村生盖营巷蒙草种业中心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朱长虹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36人,代表股份353,692,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289,323,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2人,代表股份64,369,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2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3人,代表股份39,484,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3%。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PPP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060,3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3%;反对4,180,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0%;弃权4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34,851,9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676%;反对4,180,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82%;弃权4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安琪、宋爱玲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经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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