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期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合同生效条件:以下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对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下货物买卖合同总金额为21,690,500.00元(含税)。预计将会对公司2025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已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合同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情况近日,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车”)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贵电器”)控股子公司浙江永贵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博得”)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合计13,560,000.00元(含税);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京车”)与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合计8,130,500.00元(含税);以上两份合同金额合计21,690,500.00元(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买方 | 卖方 | 合同项目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含税/元) |
| 杭州中车 | 永贵博得 | 绍兴地铁项目 | 客室门 | 13,560,000.00 |
| 河北京车 | 永贵电器 | 北京地铁13号线车辆更新工程车辆购置项目 | 高压车端箱及跨接电缆 | 8,130,500.00 |
| 合计 | 21,690,500.00 | |||
其中,杭州中车与永贵博得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该中标通知书的招标单位为中车物流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系中车集团下属公司需要统一在中车购平台进行招标,并统一由中车物流有限公司处理招标事宜所致。
二、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合同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21,690,500.00元(含税),若订单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5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产生依赖。
三、风险提示
在订单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技术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全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备查文件
1、《物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