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300341)_公司公告_麦克奥迪:ESG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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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8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

月制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

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形成公司ESG报告。

第二章ESG职责理念与原则第六条公司以发展战略为指引,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积极履行ESG职责,

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第七条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

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

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

现环境友好建设。第八条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

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第九条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

将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的意见。第十条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

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第十一条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将积极参与地区

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第十二条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

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将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三条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ESG事宜的最高责任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决策机构;

(三)公司在管理层设立“ESG领导小组”,由董事会秘书统筹负责,成员包括公司各职能、业务板块负责人。

(四)公司在执行层设立“ESG执行小组”,由ESG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

成。第十四条ESG工作相关各方职责主要为:

(一)董事会

(1)公司ESG事宜最高责任机构;

(2)负责领导和监督公司ESG工作,决策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ESG管理

方针,审阅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可持续发展计

划的实施,审议公司ESG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战略与ESG委员会

(1)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ESG管理方针,评估和监控实施情况

并提出建议;

(2)识别、评估重大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排序实质性议题,研究公司ESG治

理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确保其符合公司需要及适用法律和监管规定;

(3)审议公司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确保ESG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

的完整性、准确性,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ESG领导小组

(1)根据战略与ESG委员会的ESG决策,制定ESG执行方案或ESG重点任务,

协调各部门资源;

(2)对各部门负责的ESG指标信息、数据并进行整体把关,包括其完整性、准

确性、真实性、相关性等;

(3)组织与各业务板块及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沟通,建立ESG信息传递

渠道。

(四)ESG执行小组

(1)开展年度ESG指标信息收集工作,定期向ESG领导小组汇报ESG工作开

展情况;

(2)根据ESG执行方案与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ESG目标及工作计划;

(3)落实ESG相关工作,及时回馈ESG重点任务执行状态,总结ESG工作问

题和成果,向上级反馈并提出建议。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ESG工

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办公室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战略与ESG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十七条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社会效益评估将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

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四章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

规和公司各项制度所规定的合法权益。第二十条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会,并按照规定提供

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规章制

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依法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职工权益保护第二十三条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用人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尊重职工人格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关爱职工,促进劳资关系的和

谐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

教育,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六条公司应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得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变相试用等形式降低对职工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及时办理员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

会保险待遇。第二十八条公司应遵守法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第二十九条公司不得干涉职工的信仰自由,不得因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

年龄等对职工在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方面采取歧视行

为。第三十条公司应当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并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业余进修培训,为职工发

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六章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第三十一条公司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加强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推

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尽量采用绿色环保、资源利用率高的设备和工艺,着力提高原材料重

复利用效率。

第七章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第三十三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社区的利益,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

加所在地区的公益活动。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关心和支持社区建设,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媒体

对公司的评论。

第八章ESG报告与信息披露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形成ESG报告。第三十七条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ESG报告的,应在相关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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