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持有本公司股份21,272,0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19%)的持股5%以上股东虞樟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7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虞樟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虞樟星先生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64%,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7722%。本次减持后,虞樟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82,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7.48%,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虞樟星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虞樟星先生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64%,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7722%。本次减持后,虞樟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82,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7.48%,触及1%整数倍。 |
| 股票简称 | 苏大维格 | 股票代码 | 300331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99 | 0.7664% | ||||||
| 合计 | 199 | 0.7664%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27.2004 | 8.19% | 1,928.2004 | 7.43%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27.2004 | 8.19% | 1,928.2004 | 7.4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虞樟星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虞樟星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虞樟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 |
二、其他有关说明
1、虞樟星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虞樟星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虞樟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虞樟星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虞樟星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有587,160股减持额度,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