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_公司公告_硕贝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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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300322证券简称:硕贝德公告编号:2025-10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2025年

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

2025-096)。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日(星期五)14:30,会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

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日的交易时间,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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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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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90,668,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089%。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5,268,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350%;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40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43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40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9%。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733,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9682%;反对8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495%;弃权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2.6769%;反对8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5.9417%;弃权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814%。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77,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737%;反对2,2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393%;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7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5838%;反对2,2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551%;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61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8,381,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780%;反对2,2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371%;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6561%;反对2,2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181%;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258%。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73,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89%;反对2,2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09%;弃权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5042%;反对2,2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811%;弃权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5147%。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6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38%;反对2,2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69%;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4190%;反对2,2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1.0829%;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98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8,37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706%;反对2,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40%;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5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5320%;反对2,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1.0329%;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8,38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781%;反对2,2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365%;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5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6579%;反对2,2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070%;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8,365,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03%;反对2,2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32%;弃权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6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3598%;反对2,2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1.0199%;弃权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6203%。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8,373,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85%;反对2,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398%;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4968%;反对2,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625%;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5407%。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7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70%;反对2,2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75%;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4727%;反对2,2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1.0922%;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1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56,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8843%;反对9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971%;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3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1.2677%;反对9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6.7417%;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9906%。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坤华先生、朱旭东先生、温巧夫先生、黄刚先生、陈忠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提名朱坤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76,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96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07,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0718%。

表决结果:朱坤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提名朱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90,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61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22,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3416%。

表决结果:朱旭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提名温巧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76,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97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08,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0825%。

表决结果:温巧夫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提名黄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59,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78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0,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5.7570%。

表决结果:黄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提名陈忠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703,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627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35,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5849%。表决结果:陈忠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夏永先生、陈荣盛先生、徐孝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提名夏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5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7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0,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5.7545%。

表决结果:夏永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提名陈荣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717,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64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4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8286%。

表决结果:陈荣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提名徐孝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86,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608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1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2709%。

表决结果:徐孝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姓名:宋颖怡、张意璇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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