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300307)_公司公告_慈星股份: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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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慈星股份”)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98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元,共募集资金2,1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044,623.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57,955,376.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2]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公司自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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