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2月15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陈依新女士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招标遴选,公司拟改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6)。
经表决: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
月
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