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300301)_公司公告_ST长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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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涛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涛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吴涛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吴涛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828966

邮箱:ir@cfle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富康工业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吴涛祥简历吴涛祥:男,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宣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共青城星辰同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世代培恩控股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长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吴涛祥先生通过共青城长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长方集团6,539,841股股份,通过长方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长方集团3,200,000股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涛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及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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