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0月27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董事陈依新女士,独立董事李军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涛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董事吴涛祥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