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证券简称:国瓷材料公告编号:2025-051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瓷材料”)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国瓷材料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总体情况:
| 类别 | 现场 | 网络 | 合计 |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344 | 35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41,387,538 | 116,487,441 | 357,874,97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 24.35% | 11.75% | 36.10%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 类别 | 现场 | 网络 | 合计 |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344 | 35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3,782,934 | 116,487,441 | 150,270,37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 3.41% | 11.75% | 15.16% |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公司总股本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总数
(七)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候选人张曦先生、张兵先生、宋锡滨
先生、秦建民先生、陈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张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356,526,8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22,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28%。表决结果:张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提名张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356,524,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20,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15%。
表决结果:张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提名宋锡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356,728,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123,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69%。
表决结果:宋锡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提名秦建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356,525,2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20,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18%。表决结果:秦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提名陈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356,545,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40,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1151%。表决结果:陈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候选人李济东先生、王玥先生、刘欣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李济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56,667,0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062,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2%。
表决结果:李济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提名王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56,525,2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20,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18%。
表决结果:王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提名刘欣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56,525,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20,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17%。
表决结果:刘欣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3.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57,565,479 | 99.9135% | 294,700 | 0.0823% | 14,800 | 0.0041% |
备注:表中占比指的是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下均同。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60,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0%,反对2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61%,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65,084 | 97.7618% | 7,992,995 | 2.2335% | 16,900 | 0.004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0,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697%,反对7,992,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91%,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67,884 | 97.7626% | 7,990,795 | 2.2328% | 16,300 | 0.004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15%,反对7,990,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76%,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3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65,084 | 97.7618% | 7,992,995 | 2.2335% | 16,900 | 0.004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0,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697%,反对7,992,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91%,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4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57,603,879 | 99.9242% | 254,200 | 0.0710% | 16,900 | 0.004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99,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6%,反对2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2%,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5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69,384 | 97.7630% | 7,990,795 | 2.2328% | 14,800 | 0.004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4,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25%,反对7,990,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76%,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6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68,584 | 97.7628% | 7,990,795 | 2.2328% | 15,600 | 0.004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20%,反对7,990,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76%,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7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70,884 | 97.7634% | 7,920,195 | 2.2131% | 83,900 | 0.023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35%,反对7,920,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706%,弃权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8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69,584 | 97.7631% | 7,991,395 | 2.2330% | 14,000 | 0.003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4,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27%,反对7,991,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80%,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9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66,684 | 97.7623% | 7,994,295 | 2.2338% | 14,000 | 0.003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07%,反对7,994,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99%,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10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67,284 | 97.7624% | 7,990,295 | 2.2327% | 17,400 | 0.004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11%,反对7,990,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73%,弃权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11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49,870,184 | 97.7632% | 7,920,195 | 2.2131% | 84,600 | 0.023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5,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31%,反对7,920,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706%,弃权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12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57,603,079 | 99.9240% | 186,300 | 0.0521% | 85,600 | 0.023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98,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1%,反对1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0%,弃权8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13废止《董事长行为准则》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票数 | 占比 | |
| A股 | 357,600,279 | 99.9232% | 258,900 | 0.0723% | 15,800 | 0.004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95,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2%,反对25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3%,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杜国平、杨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国瓷材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