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271 |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 公告编号:2025-109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宇软件”)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经查询,本次有两个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各账户情况详见下表: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类别 | 申请冻结金额(元) | 实际冻结金额(元) |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8667****0001 | 基本户 | 32,306,427.08 | 15,194,773.77 |
| 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工业园支行 | 4405****1101 | 基本户 | 32,306,427.08 | 32,306,427.08 |
| 合计 | 64,612,854.16 | 47,501,200.85 | |||
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联奕科技”)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经公司了解和自查,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申请冻结系因2020年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相关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致。
三、背景、影响及应对措施2020年10月,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原前海”)、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投资”)与公司、子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关于联奕科技的《投资协议》,中原前海以人民币2,500万元认购联奕科技增发股份107.25万股(对应出资比例1.11%),前海投资以人民币3,500万元认购联奕科技增发股份
150.15万股(对应出资比例
1.56%)(相关交易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
中原前海和前海投资曾向公司提出要求全额返还其前期投资款。经公司了解和自查,中原前海、前海投资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或其他文件中无相关回购条款,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同意中原前海和前海投资的前述要求。公司于近日获悉,中原前海、前海投资已就上述事项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投资协议》,子公司返还投资款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费,公司及相关方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等,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中原前海以申请财产保全为由,申请超额冻结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共计64,612,854.16元(即中原前海诉讼标的金额的两倍)。本次财产保全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正常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子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终局裁判。
公司认为中原前海、前海投资上述诉讼请求缺乏合同及事实依据,已积极准备应诉材料、推进相关法律程序,并争取尽快妥善解除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特别是超额冻结资金)的冻结状态,还拟就超额冻结资金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依法维护自身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最终诉讼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银行账户被中原前海申请冻结资金合计64,612,854.1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95,192,732.97元的
1.7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1,978,833,891.72元的3.27%。经公司了解和自查,前海投资亦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不排除法院进一步冻结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预计不超过9,029万元(即约前海投资诉讼标的金额的两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4.56%。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此次中原前海申请冻结的资金金额和预计前海投资申请冻结的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中占比较低,且公司及联奕科技货币资金结构合理,流动性高,除上述冻结资金外其余货币资金余额均可正常使用,能满足日常资金结算等流动性资金需求。公司及联奕科技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未因本次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二)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鉴于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前海投
资财产保全金额超过9,029万元,公司将进一步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