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271 |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 公告编号:2025-106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宇元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元典”)因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年,并委托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首创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华宇元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反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反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华宇元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华宇元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6年
月
日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3法定代表人:郭颖注册资本:
6176.4706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销售代理;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9.14% | 1,800 |
| 北京元典起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27.83% | 1,719 |
| 北京元典致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21.63% | 1,336 |
| 北京元典创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1.88% | 734 |
| 北京元典成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6.65% | 411 |
| 南京图灵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6% | 176.4706 |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830.56 | 1,304.33 |
| 负债总额 | 5,415.44 | 4,207.43 |
| 净资产 | -3,584.88 | -2,903.10 |
| 营业收入 | 918.60 | 2,830.42 |
| 营业利润 | -679.80 | -756.18 |
| 净利润 | -687.32 | -756.18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反担保对方基本情况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2月5日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号楼
层03B-03G法定代表人:臧晓松注册资本:
126750.777312万元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
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56.7255% | 71,900 |
| 北京融资担保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9229% | 26,519.977312 |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7.0338% | 21,590.5 |
| 北京市东城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2.3195% | 2,940 |
| 北京市谷财集团有限公司 | 1.0730% | 1,360 |
| 北京华远担保有限公司 | 0.9667% | 1,225.3 |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0.5720% | 725 |
| 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0.3866% | 490 |
反担保对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674,718.12 | 670,420.80 |
| 负债总额 | 230,729.05 | 224,949.79 |
| 净资产 | 443,989.07 | 445,474.01 |
| 营业收入 | 17,874.17 | 8,904.17 |
| 营业利润 | 7,372.44 | 2,296.43 |
| 净利润 | 5,524.07 | 1,719.87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受益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反担保债权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担保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保证担保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范围:
《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首创担保,下同)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资金总额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的资金占用费(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算,资金占用费率按照日息万分之六计算)。《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
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
其他甲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甲方根据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而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对象华宇元典于2016年7月设立,是法律人工智能的探索者和智能法律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积极致力于为全法律生态圈提供基于数据和AI双驱动的法律知识服务。华宇元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为持股平台或财务投资人,未能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华宇元典人工智能技术将赋能公司法律科技业务,且公司能够控制控股子公司华宇元典日常经营及管理,对其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控,同时,公司对华宇元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华宇元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相关事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8亿元,不超过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65%。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42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