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张春霖、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受理案号:(2024)京仲案字第07443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
二、本次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2024)京仲案字第07443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返还《补充协议五》《补充协议六》项下申请人垫付
的迁址奖励费14000000元;
2、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4年5月7日的延迟返还迁址奖励费的
利息749000元,并支付以14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4年5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延迟返还利息;
3、驳回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二提出的仲裁申请;
4、本案仲裁费162199.12元,全部由被申请人一承担,被申请人一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162199.12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