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
弄
号雅本张江创新中心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25年
月
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
月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3,997,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43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代表股份265,397,9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55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代表股份8,600,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928%。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蔡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增补财务总监王爱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623,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84%;反对1,1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1%;弃权19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93,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516%;反对1,1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80%;弃权19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刘一苇律师、郗璐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