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红军持有公司股份1,023,5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义持有公司股份1,098,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公司近日收到赵红军、董义出具的《关于股份拟变动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赵红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1,023,551 | 0.17 |
| 董义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98,750 | 0.1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以及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赵红军 | 250,000 | 0.04 |
| 董义 | 250,000 | 0.04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红军、董义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赵红军、董义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赵红军、董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赵红军、董义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3、赵红军、董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积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赵红军、董义出具的《关于股份拟变动告知函》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