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4 月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7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7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3505 号 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应光捷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4 人,代表股份1,047,202,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6.16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60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45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3 人,代表股份447,202,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714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2 人,代表股份18,864,05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2 人,代表股份18,864,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31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271,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6%;反对3,5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3%; 弃权3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32,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1577%;反对3,5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9996%;弃权3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27%。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 11,500.00万元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星球兽(深
圳)投资有限公司。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的徐志祥律师、梅彦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认为: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