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其中WANG TAO (王涛)先生因出差书面委托靳茂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宁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6 年3 月11 日,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31 元/股的 85%(即14.71 元/股)的情形,触发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 益和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并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 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 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 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 较高者。若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卫 宁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卫宁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关联董事刘宁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 东会审议时,持有“卫宁转债”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