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300243)_公司公告_瑞丰高材: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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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2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持有公司股份13,011,2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956%)的大股东桑培洲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84%。

桑培洲先生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0,000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收到桑培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桑培洲集中竞价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7日11.52876,7000.3501

注:桑培洲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上述股份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桑培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桑培洲合计持有股份13,011,2405.195612,134,5404.84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011,2405.195612,134,5404.845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桑培洲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桑培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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