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lumin洲明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洲明”)分别于 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洲明”)与合 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 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或差额补足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
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中山洲明预计向买方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 过6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为 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给公司关于 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7,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中 山洲明的25家经销商主体与兴业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 额为4,760.00万元。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以下简称“深圳工行”)给 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4,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 洲明的12家经销商主体与深圳工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 为822.22万元。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民众支行(以下简称“中山工行”)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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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7,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 洲明的33家经销商主体与中山工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 为6,584.00万元。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给公 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6,9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 明的24家经销商主体与建设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 858.86万元。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给 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4,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 洲明的29家经销商主体与农业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 为2,077.63万元。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给 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 洲明的9家经销商主体与浦发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 为848.76万元。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给公司 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6,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 的5家经销商主体与光大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 2,766.33万元。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给公司 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 的3家经销商主体与中国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 277.83万元。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给公司关于 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1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有经销商 主体与上海银行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给公司关于 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1,39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有经销商 主体与中信银行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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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 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 保,可有效防控风险。公司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担保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进展的担保金额在股东会 审批额度之内,则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不包括对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4,296.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8,995.6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9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212,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7,500.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4.1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6,496.13万元, 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8.13%,占公司2024年度经 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18%。
根据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26 日、2025 年11 月7 日、2025 年6 月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关于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公司已为客户 杭州墨鱼履行担保代偿债务194.17 万元,为客户重庆信义履行担保代偿债务 21.86 万元,为客户山东万佳履行担保代偿债务536.19 万元,为客户重庆丽象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丽象”)履行担保代偿债务33.12 万元,为客 户江西金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心”)履行担保代偿债务90.33 万 元,为客户安徽黑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黑洞”)履行担保代偿债务 809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黑洞剩余521.59 万元代偿款尚未偿还公司。 公司在代偿上述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将形成对杭州墨鱼、重庆丽象、重庆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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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佳、江西金心、安徽黑洞的债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述公司进行追 偿,同时要求上述公司的相关方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有关约定 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跟进法律程序,及时回笼资金,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 和生产运营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杭州墨鱼、重庆丽象、重庆信义、山东万佳、江西金心、安徽黑洞外,公司及 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述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股 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