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_公司公告_银禧科技: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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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的情况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者“公司”)2025年1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2,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705%;反对65,8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988%;弃权4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76%;反对65,8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541%;弃权4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3%。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7,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433%;反对65,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74%;弃权1,2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0,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45%;反对65,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95%;弃权1,2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1%。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92,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127%;反对7,0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32%;弃权26,1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05,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824%;反对7,0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7%;弃权26,1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39%。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1、必要性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属于自上而下的修订行为,主要涉及公司组织结构变化,如“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等。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没有发生变化。

2、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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