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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现聘任何秀明先生、李明智先生、张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何秀明先生、李明智先生、张敏先生均能胜任岗位需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纪律处分。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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