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证券简称:欣旺达公告编号:<欣>2025-103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5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7,183,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
26.91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1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72,486,7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14.7492%。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9,670,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41.660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1,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486,7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14.749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55,289,9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6%;反对13,946,6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0%;弃权43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8,106,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26%;反对13,946,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3%;弃权4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68,042,7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5%;反对1,178,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2%;弃权44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859,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7%;反对1,178,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6%;弃权4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647,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96%;反对33,549,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9%;弃权47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463,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140%;反对33,549,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23%;弃权47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738%。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511,5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19%;反对33,698,3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83%;弃权46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28,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641%;反对33,698,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70%;弃权46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公司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67,711,5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5%;反对1,503,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弃权4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528,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2%;反对1,503,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9%;弃权4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9%。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67,682,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8%;反对1,526,7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46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499,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5%;反对1,526,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3%;弃权4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691%。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67,70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4%;反对1,513,2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弃权45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519,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9%;反对1,513,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3%;弃权4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67,686,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2%;反对1,526,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弃权4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502,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19%;反对1,52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1%;弃权4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五)《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67,68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3%;反对1,524,6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1%;弃权45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503,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0%;反对1,524,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5%;弃权4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
(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67,679,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3%;反对1,521,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977%;弃权46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49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3%;反对1,521,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5%;弃权4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447,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36%;反对33,742,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0%;弃权48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263,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05%;反对33,742,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32%;弃权4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3%。
(二)《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618,3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58%;反对33,585,6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6%;弃权46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434,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33%;反对33,585,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56%;弃权4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1%。
(三)《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754,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34%;反对33,452,8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4%;弃权46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57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5531%;反对33,452,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69%;弃权46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
(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681,2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840%;反对33,521,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53%;弃权46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497,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64%;反对33,521,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21%;弃权46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
(五)《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611,4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49%;反对33,576,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5%;弃权48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427,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07%;反对33,576,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23%;弃权48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0%。
(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515,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24%;反对33,657,9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30%;弃权49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31,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654%;反对33,657,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21%;弃权4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4%。
(七)《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665,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819%;反对33,539,0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6%;弃权466,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481,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05%;反对33,539,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85%;弃权466,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
(八)《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63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75%;反对33,573,0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0%;弃权46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448,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82%;反对33,573,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10%;弃权46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5,797,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90%;反对33,409,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08%;弃权4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613,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89%;反对33,409,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10%;弃权4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67,899,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9%;反对1,29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1%;弃权47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715,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0%;反对1,293,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747%;弃权4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孙嘉穗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