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6,463.00万元,授信期限
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年。本次综合授信将由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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