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_公司公告_中海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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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300177证券简称:中海达公告编号:2025-048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a)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9日下午15:30开始b)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鸿创二街6号公司总部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定海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83,821,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24.7015%。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8人,代表股份4,009,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0.5387%。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为423人,代表股份187,830,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25.2403%。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为2人,代表股份183,631,5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24.6760%;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为418人,代表股份4,009,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0.5387%。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39,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4195%;反对990,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5271%;弃权10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1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30%;反对990,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965%;弃权10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6,701,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989%;反对1,00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5344%;弃权12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377%;反对1,003,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58%;弃权12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66%。

表决结果:通过。

2.0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6,546,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167%;反对1,110,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5911%;弃权17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53%;反对1,110,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947%;弃权1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01%。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6,629,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609%;反对1,05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5610%;弃权14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0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592%;反对1,053,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829%;弃权146,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79%。

表决结果:通过。

2.0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6,689,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927%;反对997,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5309%;弃权143,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58%;反对997,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711%;弃权14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0%。

表决结果:通过。

2.0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66%;反对1,049,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657%;弃权148,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77%。

表决结果:通过。

2.0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6,479,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2810%;反对1,201,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6396%;弃权14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5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166%;反对1,201,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44%;弃权14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90%。

表决结果:通过。

2.07:《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169%;反对1,190,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51%;弃权14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80%。

表决结果:通过。

2.08:《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6,72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4099%;反对972,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5178%;弃权1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00,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527%;反对972,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00%;弃权1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2%。

表决结果:通过。

2.0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703%;反对1,103,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176%;弃权1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2%。

表决结果:通过。

2.10:《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6,66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797%;反对995,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5300%;弃权16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44,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410%;反对995,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87%;弃权16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3%。

表决结果:通过。

2.11:《分红管理制度》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8,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576%;反对1,189,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801%;弃权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吴思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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