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300171)_公司公告_东富龙: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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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7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陈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勇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一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陈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陈勇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6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陈勇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1年起历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服务部经理、区域销售总监、服务总监等职务;2023年2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检查包装BU总经理、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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