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证券简称:东富龙公告编号:2025-03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3月24日延期至2027年3月24日,将“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1月10日延期至2027年1月10日,将“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15日延期至2027年7月15日。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2号)同意,截至2022年
月28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
20.5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468,400,000.00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扣除承销保荐费38,507,04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收到中信证券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账号:63786825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2,429,892,960.00元。扣除本次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086,534.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8,313,465.4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需求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 | 53,000.00 | 53,000.00 | 19,312.03 | 36.44% |
|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 99,000.00 | 62,000.00 | 36,605.62 | 59.04% |
| 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 | 125,000.00 | 86,000.00 | 56,079.87 | 65.21% |
| 补充营运资金 | 43,000.00 | 41,831.35 | 41,831.35 | 100.00% |
| 合计 | 320,000.00 | 242,831.35 | 153,828.87 | 63.35% |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在账情况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元) |
| 1、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70060122000669313 | 募集资金专户 | 194,992,745.30 |
|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86043000000901288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 |
|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70060122000683046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70060122000682208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70060122000682152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70060122000682096 | 定期存款 | 40,000,000.00 |
|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86043000000197325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 宁波银行上海静 | 86043000000188712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元) |
| 安支行 | |||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 637868258 | 募集资金专户 | 2,078,065.94 |
| 小计 | 357,070,811.24 | ||
| 2、东富龙智能装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 |||
| 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 437783897699 | 募集资金专户 | 11,672,917.41 |
| 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 437783990256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 小计 | 111,672,917.41 | ||
| 3、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 31050178360000007268 | 募集资金专户 | 47,553,054.90 |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 31050278360000000132 | 定期存款 | 270,000,000.00 |
| 小计 | 317,553,054.90 | ||
| 合计 | 786,296,783.55 | ||
注: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946,296,783.55元,其中786,296,783.5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60,000,000.00元为未到期银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 | 2026年3月24日 | 2027年3月24日 |
|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 2026年1月10日 | 2027年1月10日 |
| 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 | 2026年7月15日 | 2027年7月15日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所确定,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项目的
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工程量大,采用异形钢结构及全幕墙的设计特点,施工过程中受结构的复杂性及专项评审的调整变动影响,施工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延迟。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建筑结构质量验收,公司后续将推动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内部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及工艺设备的采购调试。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制药装备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结合实际的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实时变化,灵活、适度控制投资节奏,在配套设施的建设投入和生产相关设备的购置投入更为谨慎,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延迟。截至目前,“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部分厂房的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工艺设备调试尚未实施完成;“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部分厂房的装修工程正在推进中,并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投入配套工程及工艺实施的建设。
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建设目标,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以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建设。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