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300171)_公司公告_东富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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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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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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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薪酬标准及构成第七条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第八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董事津贴。第九条公司在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福利构成。固定工资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根据公司所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指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以基本年薪为参考基数计核。津补贴福利包括工龄工资、竞业费用、技术专家补贴等。

第四章薪酬发放

第十条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按月发放。第十一条公司在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年发放,津补贴福利按月发放。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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