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证券简称:东方国信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东方国信 | 股票代码 | 300166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刘彦斐 | 刘静 | ||
| 电话 | 010-64392089 | 010-64392089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bonc.com.cn | investor@bonc.com.cn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940,874,216.29 | 1,026,826,185.69 | -8.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174,367.03 | 15,063,503.38 | -625.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7,779,794.34 | -14,466,954.37 | -575.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7,587,051.80 | -362,346,139.61 | 26.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1 | -8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1 | -80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 | 0.25% | -1.5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8,777,952,520.78 | 7,928,254,569.47 | 10.7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965,236,819.48 | 6,044,411,186.51 | -1.3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5,6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管连平 | 境内自然人 | 15.63% | 177,964,857.00 | 133,473,643.00 | 质押 | 61,930,000.00 |
| 霍卫平 | 境内自然人 | 11.43% | 130,162,360.00 | 97,621,770.00 | 质押 | 42,97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0% | 13,625,623.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4% | 8,417,5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新余仁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3% | 8,268,712.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新余仁邦翰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2% | 7,028,1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彭玲 | 境内自然人 | 0.45% | 5,078,6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4% | 4,960,2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宫凌云 | 境内自然人 | 0.41% | 4,657,2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贺行平 | 境内自然人 | 0.37% | 4,183,4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管连平和霍卫平已共同签署关于一致行动的《协议书》,认定为一致行动人,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和霍卫平各持有新余仁邦翰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仁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量股权。除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彭玲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78,600股。公司股东宫凌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2,100股外,还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15,100股,实际合计持有4,657,200股。公司股东贺行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383,400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4,183,40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连平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