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300152)_公司公告_ST新动力: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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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6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2月13日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此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辉女士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公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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