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苏州和顺路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名,实到监事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