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300129)_公司公告_泰胜风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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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7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投控”)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方式为借款,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为12,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年,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按年化

3.5%收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1.财务资助的原因作为公司零碳业务和创新业务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泰胜投控在新能源投资开发和运营、产业投资并购、风电装备智造等领域持续发力,通过投资向产业更多领域拓展业务布局。目前泰胜投控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积极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其日常经营的维持和业务的开拓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对其进行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对公司战略规划的进一步实施,驱动当期经营规模的提升,支撑远期创新业务的布局。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财务资助的对象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泰胜投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资助的来源、金额、期限、方式及用途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年。在有效期内,上

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借款归还以后额度即时恢复。本次财务资助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泰胜投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以及投资项目资金。

4.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本次公司向泰胜投控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按年化3.5%收取。

5.财务资助的审批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或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2604房
法定代表人王山东
注册资本19,4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

2.股权关系

泰胜投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3.财务状况

泰胜投控最近一年一期的合并层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49,638,393.31822,824,271.70
负债总额546,210,946.77584,969,789.62
归母所有者权益303,427,446.54237,854,482.08
2025年1-9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262,512,006.80490,226,274.59
净利润-18,430,881.1613,722,897.73
是否审计

4.履约能力及其他情况说明泰胜投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借款或欠付银行利息的情况。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未向泰胜投控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由公司与泰胜投控签订具体借款协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泰胜投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直接及完全控制其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支出情况。此次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财务资助的金额

本议案生效后,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合计为8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5%。公司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无逾期的对外资助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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