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