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才先生和杨波先生及两名已离任的独立董事傅江先生、 王仁平先生分别对其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对2025 年度独立 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根据自查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2025 年度,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在任职期间保持 了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