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_公司公告_银河磁体: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江-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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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傅江)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 期届满,2025年6月3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始终秉持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从法律合规与风险控制视角出发,对公司内控体系及审计工作进行 有效监督与指导;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为日常经营决策提供精准的专业 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四川省 经济律师事务所、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现任四川川达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2019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3日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已因任期届满离任。

独立性声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3次,没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请假、缺席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会议前会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专业背景, 对所有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与独立判断,并全数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 形。

此外,本人列席了任期内召开的2次股东会,对公司“三会”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 效监督。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规范,重大决策审批流程完备。报告期内,未发生

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具体履职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重点关注 董监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并对选聘制度提出优化建议。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工作中,本人主持召开会议1次,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逐项核 查并形成提名决议提交董事会。

2、审计委员会工作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就公司的 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进 行审议;审阅内部审计计划、专项审计报告及日常审计工作情况;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及评 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提出续聘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2025年3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关键事项,有效发挥了独董前置审议的监督职能。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并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对2024年度报告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进场前、审计中及审计结束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各类会议外,本人不定期深入公司生产一线,实地了解生产经营、项目进展、内 控执行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期任期内,现场工作时间14天。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宏 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对市场的影响,并与公司经营层研讨应对策略,为公司稳健发展 提供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参与投资者接待日等活动,直接与中小股东交流。此外,本人积

极查阅“互动易”平台留言、业绩说明会记录,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了解投资者邮件及电话 咨询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将中小股东诉求反馈至董事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本人履职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详实的会议资料,全力配合实地考察调研。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均予以 认真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纳,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事项

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拥有 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 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于现场检查及审阅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实 现了风险的有效控制。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 意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交联交易、对外担保或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情 况。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这些事项。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恪守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监 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率,

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谨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致以 诚挚的谢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江

傅江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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