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300121)_公司公告_阳谷华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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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克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克健)

本人作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克健,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2012 年1 月至2017 年8 月任职于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2017 年9 月至2022 年7 月任职于阳谷外国语学校,2022 年8 月至今为山东浩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4 年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阳谷华泰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阳谷华泰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 职责,不受阳谷华泰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阳 谷华泰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15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其

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2 次。除需回避表决外,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提交的 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职务,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现将本人在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经认真审议,本人对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外,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 权意见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经认真 审议,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本人对公 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工作进 行跟踪调查,检查内审部门的相关工作并听取汇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情况、审阅会计报表;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参与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的沟通;参与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执行等工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有 效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6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 高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 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 天。深入了 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状况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 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 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 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任职期间,本人不 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

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3、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事项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刘炳柱先生于2025 年10 月29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王 艳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艳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艳莉女士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 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监事2025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薪酬的议案》,2025 年度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仅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 务领取相应工资,不额外领取报酬;不在公司从事具体工作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无薪酬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8 万元/年。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 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6、2025 年阳谷华泰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

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 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 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克健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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