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9 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 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由于解释第19 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 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 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