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01证券简称:振芯科技公告编号:
2025-064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一、公司控股股东诉讼的基本情况本次诉讼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腾电子集团”)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本案原告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被告国腾电子集团,第三人何燕。
2018年
月,原告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国腾电子集团;2018年
月,高新区法院作出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一审判决;2018年
月,国腾电子集团股东何燕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上诉;2019年
月,成都中院裁定本案发回高新区法院重审;2021年
月,高新区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国腾电子集团不予解散)的重审一审判决;2021年
月,原告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不服重审一审判决结果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2024年
月,成都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国腾电子集团不予解散)的重审二审((2022)川
民终2165号)判决;2025年
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省高院”)受理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的再审申请并立案审查。
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
月
日、2018年
月
日、2018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3)、《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8-077)、《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8-080)、《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2019-033)、《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1-086)、《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5-001)、《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5-05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今日,公司收到国腾电子集团通讯告知信息以及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四名国腾电子集团股东(以下简称“四名股东”)出具的《关于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告知函》,关于国腾电子集团解散纠纷一案,四川省高院已作出《民事裁定书》((2025)川民申4930号),裁定驳回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的再审申请。
根据四名股东告知,其不服该再审裁定,将继续根据二审判决的指引,可依据新的事实重新诉请解散国腾电子集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保障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
三、国腾电子集团解散诉讼进展汇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腾电子集团解散诉讼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 序号 | 时间 | 阶段 | 案号 | 审理法院 | 审理结果 |
| 1 | 2018年9月 | 一审 | (2018)川0191民初3475号 | 高新区法院 | 判决解散 |
| 2 | 2019年5月 | 二审 | (2018)川01民终16380号 | 成都中院 | 裁定发回重审 |
| 3 | 2021年11月 | 重审一审 | (2019)川0191民初7254号 | 高新区法院 | 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予解散) |
| 4 | 2024年12月 | 重审二审 | (2022)川01民终2165号 | 成都中院 | 维持原判(不予解散) |
| 5 | 2025年10月 | 再审 | (2025)川民申4930号 | 四川省高院 | 驳回再审申请(不予解散) |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构成的影响
本次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维持了本案二审判决结果,故本次再审裁定结果不会改变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国腾电子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存续。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院《民事裁定书》((2025)川民申4930号);
、莫晓宇、谢俊、柏杰、徐进出具的《关于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告知函》;
、国腾电子集团通讯告知信息。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