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300100)_公司公告_双林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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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成立 于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赵焕琪。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 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16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决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双林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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