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300098)_公司公告_高新兴: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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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5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

2025年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日9:15-15:00。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30,02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37,782,275股的

18.9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6,636,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13,384,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6人,代表股份13,386,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5人,代表股份13,384,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281,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97%;反对2,489,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2%;弃权2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6,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315%;反对2,489,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35%;弃权2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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