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刚(300093)_公司公告_*ST金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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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300093证券简称:*ST金刚公告编号:2026-010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

日(星期四),下午3:30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

号一楼圆厅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雪峰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109,584,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9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1,679,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7,905,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7,905,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7,905,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栋梁先生、王泽春先生、孙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关于提名张栋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80,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043%。张栋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提名王泽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80,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036%。王泽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提名孙爽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97,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5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8,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237%。孙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孙连平先生、邱新先生、刘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提名孙连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80,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036%。孙连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提名邱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80,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036%。邱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提名刘志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97,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5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8,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37%。刘志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56,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1%;反对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76,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95%;反对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5%;弃权

,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0%。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101,679,045股。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0,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28%;反对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6%;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0,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28%;反对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6%;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徐安昌律师、卓海萍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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