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300092)_公司公告_科新机电: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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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300092证券简称:科新机电公告编号:2025-047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8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21号A301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9日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在外出差,会议由副董事长林裔蕾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4,088,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5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13,587,9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9人,代表股份数为500,9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1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9人,代表股份数为500,9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29%。

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0,6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3%;反对141,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1%;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085%;反对141,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778%;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7,5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反对134,7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859%;反对134,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05%;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6,6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反对135,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062%;反对135,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802%;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6,6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反对135,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062%;反对135,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802%;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1,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反对140,4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481%;反对14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383%;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5,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8%;反对134,7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465%;反对134,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05%;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7,2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反对135,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3%;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260%;反对135,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04%;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2,2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7%;反对140,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279%;反对140,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585%;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7,2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反对135,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3%;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260%;反对135,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04%;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6,3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3%;反对135,9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463%;反对135,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00%;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936,6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反对135,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062%;反对135,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802%;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王福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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